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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公用帳號 - 特教組 | 2023-12-29 | 點閱數: 41
(一)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
1、 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。
2、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、數學、社會、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
(二) 學術性向(數理類)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
1、 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。
2、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、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
(三) 學術性向(語文類)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
1、 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。
2、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、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 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
(四) 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:請家長與學生於113年4月25日(星期四)至4月26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至下午4時,向113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(或高中附設國中)輔導室報名。
(五) 複選報名時間及地點:通過初選評量者,請家長或學生於113年6月13日(星期四)上午8時至下午4時,向原初審報名學校輔導室報名。
(六) 初、複選時間:
1、 初選:113年5月25日(星期六)。
2、 複選:113年6月22日(星期六)。
(七) 餘項相關時程及資訊請參閱簡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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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113學年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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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) 113學年國民中學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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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) 113學年國民中學數理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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